close

原文網址: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50226/471591.htm

   作者/Kw Chang

用我的角度來說,我不說「上人」也不談「下人」,但是我知道這個社會上有一堆騙子只想要嚇人、嚇死人!

我不是慈濟人,沒有授證,也沒有受戒,有捐款給慈濟是自1993年至今,只有少少的每個月50元,直到今年又增加到每個月100元,小人物的我能力所及就是如此!

證嚴法師自一個人發願走到現況,已經是88個國家都有慈濟功德會,但他卻不曾出國宣揚理念,只願意用遠距或視訊的方式與台灣以外的慈濟分會連繫,只想把榮耀歸給台灣!

一個小小比丘尼,有如此大的願與力,所及的影響並不是惡意的污衊與抹黑可以抹滅,他給台灣的貢獻絕對是更多的,聽過相當多次但我從來不曾背起來「四大志業、八大法印」,也是凝聚相當多慈濟人無私的供獻,才會有目前的景況!

相信慈濟這些願與力的發散並不是一朝一夕,我會繼續捐助慈濟,我的力量不大,我願意繼續相信慈濟!

柯醫師自從當市長之後,所言所行越來越悖離自己提倡的理念,實在是令人覺得難過,此次對於慈濟內湖基地的這些語言更加超過,必須出來發聲,不管你是被蒙蔽或是刻意為之!

 

以上這段,全部都是廢話,無法成為眾人應該支持慈濟的理由

 

1. 雖然不是慈濟人,至少是持續捐錢的慈濟擁護人,本身立場支持慈濟,就無法作為"假中立"。要護航慈濟、是慈濟的幫手就明說,不用這樣扭扭捏捏。

2. 證嚴法師不出國,是因為她有心臟病。這不代表她"只想把榮耀歸給台灣",因果連結不充分。

3. 慈濟對台灣做了(其他的)什麼貢獻,可以另外讚揚。但這不代表他們的開發案就是正確的。

4. 相信慈濟的腐敗、組織核心價值的發散也不是一朝一夕,我不願相信慈濟,特別在內湖開發案上。

 不管他們有過怎樣的貢獻,一碼事歸一碼事,內湖案適宜需要額外討論。

 不能因為前面一直合法、有付出,後面就能夠非法了。

// 以下為幾點澄清:

1.慈濟解編保護區之後,別人也會跟著做?

答:別人早就做了,慈濟不是第一個,也不是因為慈濟之後別人就會做這種事情!

就算是復育工作,還是必須解編保護區,得叫做「開發案」!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張中一/當一般人的小奸小惡逐漸扭曲成不忍卒睹的惡意/10151271548952828?pnref=story

(首先來談談這件事情的始末。事情很複雜,基本上你可以這樣說,在台北剛昇為直轄市時,所有沒有都市計畫的地都被編為暫訂保護區。 後來保護區也沒有全部一次去重新檢視解編,因為經費太驚人,改為一個一個經過申請來審視是否解編。 在 民國63年時,這塊所謂的濕地被七星農田水利會給賣掉了。變成網球場、後來變成大有客運的總站。最終慈濟買了下來。 在這個過程中,整個土地一一被填掉並成了一塊平整的水泥地。慈濟當初在這一塊買了40公頃這麼大而其中已經被開發的大約是一公頃多一點。 )當一般人的小奸小惡逐漸扭曲成不忍卒睹的惡意--張中一

7.非法填土是慈濟的錯?

前手就有的問題要怪罪慈濟,要就大家都來無限上綱,回溯之前的土地使用有什麼錯,把正義還給土地,居住沒有正義是哪門子的正義?

我沒說錯,大家都來無限上綱沒關係啊!只針對慈濟太過於不公平吧!你是居民,慈濟也是你鄰居,環境是大家都有責任的啊!

難道法律遇到慈濟之後,就要自動變得更加更加更加的嚴格嗎?可以這樣做嗎?

把整個內湖還原到六十年前,都不要住人,還給內湖整個大地,豈不是更加美妙嗎?搞不好還能讓台灣進入什麼國際組織、得到什麼聯合國的獎項,幫台灣爭取世界的榮耀呢!//

 

這就是死忠支持慈濟者,被慈濟內部小圈圈影響後,理解到被曲解的名詞。

1. 解編保護區的確是早有人做,而且當時被暫定為保護區的其他土地是為了防止破壞。

 本身這塊土地後來被填平開發,就屬於非法。

 當年再蓋大湖山莊,政府帶頭違法填土;
 後來為了通大湖山莊,蓋了大湖捷運站底下那條路,又把土多回填了一些;
 又後來遊樂園、網球場又鋪了水泥地,最後才給大有客運總站。

 (連蓋過遊樂園那段歷史也不清楚,很充分的顯示不夠關注當地開發緣由。拼命轉貼截錄各種有利言論即可成篇,實在質劣而無理)

2. 那麼慈濟這樣是不是幹了非法事情。不,慈濟乃屬合法。

3. 慈濟的委屈在於衰小到買到這塊本來就非法的地。但慈濟依然沒有開發的正當性。

 請問:合法買到一台機車,後來發現這是贓車,你還能騎嗎?
 請問:合法買到被開發的土地,後來發現這是保護區且被違法開發,慈濟還要開發嗎?

 今天居民的意思是:連慈濟也不要開發,把土地還給當地居民,讓排水正常、安全無疑慮。

 有慈濟人說旁邊大湖山莊怎麼是合法?
 因為大湖山莊下面的岩基是夠穩的,地質探勘過的,坡度尚可的土地。

 反而是慈濟那塊土地,原有坡度應有蓄水功能、埤塘應有生態保育功能、旁有順向坡、下有廢棄礦坑、上有溪流流域、其中還有基隆段層盪氣迴腸的一條通過。這個土地開發會相當有安全問題。

 這個結果不該由慈濟負責,而是政府要負責。政府應要像慈濟買回那塊地,賠償慈濟,並把那塊不宜開發的地弄回原位。

4. 所謂 "解編保護區,別人會跟著做" 是因為慈濟後來想要申請開發的名目本來就有爭議。

 (1) 當年慈濟想要過關,申請解編的說法是 "善經濟"、"文教用途"。

 (2) 前者所謂"經濟的認定"模糊
   "善經濟"簡單明講就是:慈濟想賺錢
   
問題是《都市計畫法》27條第1項第3款內,"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"。

   但這塊土地用途與國防無關,也不構成經濟發展需要
   因為經濟用途而得以開發的特例是"國家經濟建設",慈濟要蓋的是"社會福利建設"

 (3) 慈濟於開發案說明會提出 "蓋環保志業國際中心大樓,可以增加國際觀光" (我賺錢,政府也能賺) 這種遷強理由

 (4) 又如果社會福利建設可以這樣搞,未來任何建商或是基金會也可以援用此例解編保護區,影響其他保護區的生態和未來。
 (5) 最直接影響到的是 北投薇閣學校開發案 ,若是慈濟內湖案因此解編,北投薇閣案就能以此作為前例引援解編。

 (6) 然後原本就已經藐視法律,未申請勘查就先擴建的 佛光山 ,以後也能講"我的宗教帶來很多觀光客"而可以一直開發了。
 (7) 接下來一大堆私人非國家單位,也可以因為帶來觀光經濟為名,遍地開花(發)了

5. 2014年重新審定《(台北市)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》,慈濟的內湖開發案已經無任何討論空間,就是不得開發,開發屬違法!

 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 修改後修訂此項
 "保護區如需變保護區者,以不影響國土保安、水土保持、生態保育、天然及文化資源維護,並以鄰接非保護區邊界地區為原則"

 慈濟已無任何開發正當性,牴觸水土保持的最基本原則。

 另 第667次委員會議 決議 將文教、宗教、社福與醫療不受限的規定從保護區處理原則取消
 
使得慈濟開發案,不得使用歪斜的不充分理由來開發保護區。

 

//2.保護區就是不得開發?

答:誰說的?那這些呢?

過去十年間,台北地區至少已有38個保護區獲准使用。

民國93年之間,包括文化大學、陽明大學、光武技術學院(現為台北城市科技大學)……等幾所學校所屬的部份土地為保護區,已獲准做為文教區或學校用地,至於其他保護區做為公共建設的案例也不斷被核准,包括一些商業用途,如北投溫泉保護區的變更案等紛紛通過。

回歸問題基本面,先了解當時「保護區」是如何訂定的!

今天請教前交通部長蔡堆,原來是民國58年時內湖「鄕」和景美「鎮」納入台北市版圖時(升格直轄市),當時的台北市長高玉樹,為能立即管理,就把內湖絕大多數區域都一律劃為「保護區」,所以現在內湖每個開發案,都是要循「解編」途徑的,請大家不要單用字面意義擴大解釋「保護區」,誤以爲保護區是保育地,了解這段歷史背景後才有助釐清。

內湖園區問題--葉樹姍 Fans Club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usan.Yeh.Fans/photos/a.436974046444034.1073741830.433240440150728/509426299198808/?type=1 //

 

1. 很抱歉,請依法行政,新的原則與法案已經通過囉~

2. 慈濟不能開發的主因,卡在 "水土保持、地質敏感" 兩大問題

3. 當年北市政府解編保護區,用意就是先保護土地不要被開發,再來慢慢的重新審核

4. 啊別人的土地有辦法解編,那麼多年慈濟內湖地審不過,就是因為地質有問題、坡度有問題

5. 在鬧 "別人有為啥我沒有" 的幼稚脾氣以前,先想想自己的土地有什麼限制再說。一切依法行政,謝謝指教

 

// 3.慈濟想要蓋大樓?

答: 以現在的規劃而言根本不是,自購地後規劃的用途,由於被當地某些有心居民聯合假環團不斷的抗爭!

所以才會不斷的改變,慈濟也不是完全不聽意見的!

其中還是有些人是真的很良心的建議,所以才會有現有的設計圖!

「未來慈濟是希望將該地的柏油路面改善為綠地、滯洪池,與慈善、環保兼具的園區。」

http://blog.newnh.org/ //

 

1. 先說明當地居民為何要抗議

2. 再定義為何環團是假環團,我能不能反過來無理由指控慈濟是假宗教、假佛教?

3. 慈濟就是想蓋大樓,而且想蓋七層樓 (原本十層樓沒過,後來妥協但未送審)。這還是慈濟官方承認的。

 

// 4.逢大雨就淹水?

答: 所以慈濟基地上方那些大樓、開發案,都不會是影響當地淹水情形的元凶,只有慈濟才是真正的兇手?

真是他媽媽的好神奇大雞排!

*看水系圖就知道,如果「有影響」,那代表河流已經改道了,因為根本不同一個水系,慈濟並不影響當地淹水~(2013/01/31) //

 

1. 水會往低處流,然後水積太多就會往上漲

2. 所以大湖山莊的水本來就會往慈濟地與另一邊流,問題是慈濟的地無防洪功能

3. 啊大湖捷運站旁邊的大湖如果滿了,是不會往上面兩條溪流逆?

 

// 5.影響水利?

答: 根本不能說到影響多少,影響是整體內湖社區開發現況造成的,真正影響最多的那些人,不會去說自己,只會去說別人,上面的植披被破壞了(蓋住宅),水排不出 去超過原始設計容量,當然只能滿出來就是「淹水」,加上不同水系他本來就沒辦法把水排過去慈濟那塊基地,怎麼不淹水?=水是高處往低處流,低處且不同水系 的地,會影響高處大湖山莊、另處農地的排水?這說起來有沒有哪裡怪怪Der? //

首先我想先以國小老師的身分吐槽這標點符號使用......

另外大湖山莊的水系是另一條......

我這邊先引用 大愛電視台(慈濟自己人) ㄟ說法,拜託慈濟擁護者要護航前,內部先溝通好

   // 至於慈濟內湖園區和曾經淹水的大湖山莊街屬於不同水系。也就是說,水不可能跨越分水嶺到另外一側,而且慈濟園區比大湖山莊街口,低了二.八公尺。 //
   (引自倪銘均,2015/03/04自由時報社論)

// 6.十三億沒多少錢?

答: 天!這種話都說的出來,潘比利真是亂唬爛不嘴殘,請這些內湖居民或是比利潘拿出來吧!買回去看要蓋什麼公園都可以,我們真的沒啥意見!這部份正在跟慈濟請求資料,據當初的的資料約估是三億,十億怎麼多出來的真的不曉得某某老師到底怎麼算的?

補充網友 林喬敏 說法(因為我也相當贊同):

其實我支持柯P在9/24接受鄉民訪問時的建議(48:57處)

找塊地相當的地換給慈濟,反正現在小孩越來越少了,學校也不須再蓋了,是個可行不錯的建議,那塊保護區的地,就回歸到北市府的手上,至於如有未來的市長想把地開發或者賣給財團,就靠偉大的公民團體去守護(他們一定行的),慈濟就在換得的土地上繼續他想做的救災物資集散。

請內湖居民或是比利潘拿錢出來買回去,等等又說慈濟在借機牟利........

他又不是建商..沒有賣的行為..哪有得到利益?這種虧..柯P不是選舉時才吃過嗎? //

不是因為慈濟,環團才反對

而是因為那塊地敏感,環團才反對,因此公民團體未來一定會去抗議非法、不合理的任何開發,監督政府不可賣給財團

可惜,現在慈濟是個財團,是財團法人,買了這塊不合理的地,意圖進行不合理的開發。

-----------------

本人獨排眾議,單個人力打七個觀點,請大家要護航慈濟,給先做足功課

4ce535854b81230f 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蜜蜂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